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检修作业。
第二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三条 具有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掌握液压支架检修质量标准及检修规定。
第四条 熟知液压支架的结构、性能、动作原理,能独立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五条 检修前先检查工作面区段的顶帮支护情况,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只有在确认安全可靠的情况下方可开始作业。
第六条 检修地点2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第七条 在检修支架时,采煤机和刮板输送机要停电、闭锁、挂停电牌,以防发生意外。
三、操作前的准备
第八条 准备好足够的备件、材料及检修工具,凡需专用工具拆装的部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第九条 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条 冲洗支架上面的煤尘、矸石等污物,检修场地应清洁,无其它杂物。
四、正常操作
第十一条 若安全阀或液压油缸有故障时,要由专人负责用质量合格的同型号备件进行整体更换。
第十二条 在拆卸或更换安全阀及高压软管时,应在各有关液压件卸载后进行。
第十三条 液压部件的管路连接部分,都必须用专用堵头堵塞,只允许在使用地点打开。
第十四条 液压件装配时,必须清理干净,并注意零部件相互配合的封闭面,防止碰伤或损坏而影响使用。
第十五条 处理单架故障时,要关闭本架的截止阀;处理总管路故障时,要停运液压泵站,不允许带压作业。
第十六条 组装密闭件,应注意检查密闭圈唇口是否完好,并注意密闭圈与挡圈的安装方向必须正确。
第十七条 管路快速接头使用的U形卡的规格、质量必须合格,严禁单孔使用或其他物件代替。
五、收尾工作
第十八条 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件和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并妥善保管。
第十九条 检修完毕后,必须操作液压支架进行动作试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条 井下检修时卸载的立柱、千斤顶要重新加压承载。
第二十一条 检修完毕后,各液压操作手把要打到零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