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我矿的巷道维修作业人员使用。
第二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维护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第三条巷道维修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所用工具(如风镐、钻机、电钻等)的构造原理。
(3)矿井防灾的一般知识。
(4)各种巷道的维修、修复工作,架设、更换各种支架方法。
(5)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四条 各种巷道的维修、修复工作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井下各类巷道高度不得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支护应完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进行维修。
第六条 修复旧巷道时,必须首先进行瓦斯检查和通风,各类气体的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操作。
第七条 有车辆运输的巷道中进行巷道维修工作时,要注意来往车辆。
第八条 维修巷道需要爆破时,必须按照爆破工操作规程操作。
第九条 维修巷道时,要保证安全出口,有外向里施工。
三、操作准备
第十条 备齐所需工具,如风镐、钻机、电钻、铁锹等,长把工具的携带要遵守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根据安全规定中的要求,检查是否具有正常操作的条件。
四、操作顺序
第十二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安全检查——维修巷道——清理现场。
五、正常操作
第十三条 砌碹巷道的维修:
(1)按规定准备好材料,并停电、保护好电缆、水沟、管路等。
(2)加固邻近巷道,确保安全出口。
(3)倾斜巷道施工时,在施工地点的上下两头必须分别设置临时保护挡板,以防矸石、料石等物滚动伤人。
(4)砌碹巷道维修方法有3种:
1、拆除旧砌碹体,浇注新砌碹体。
2、裂缝修补法。具体步骤:加固支护;将裂缝扩大、加深;填充富余水泥浆1:1。
3、局部修补法。具体步骤:加固支护;将原有的砌碹体挖出;清理、冲洗处理部位;加钢筋网,浇注混凝土。
(5)锚喷巷道的维修:
1、拱顶、两帮小面积脱皮,可以采用补喷的办法。
2、拱顶、两帮脱皮面积超过2平方米,脱深为0.3-0.5m时,可以采用补打加长锚杆挂网联合补喷的办法。
3、大面积冒落,连续失修巷道长度超过5m、冒落高度超过0.5m、锚杆松脱的,可以采用拱形支架和砌碹维修或其他联合支护的方式。
4、塑形变形大、位移量大、原来喷层脱落但未冒顶的,可以采用锚喷网加拱形支架联合支护的办法。
(6)锚喷巷道的维修操作,可以参考掘进锚喷支护的操作规程。
七、收尾工作:
第十五条 进行检查、清理现场,保持现场整洁,支护完好。
第十六条 带齐工具,上井后填写维修记录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