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我矿轨道运输大巷、采掘工作面供应物料的运料工操作使用。
第二条 运料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三条 运料工必须熟悉运料线路的巷道支护、轨道道岔质量、安全设施完好情况。
第四条 必须按供料计划的规格、质量、数量装料,并及时准确地将料运往作业地点。
第五条 装运不同材料,应用不同车辆(矿车、花车、平板车),并按规定要求将物料封车、捆绑牢固。
第六条 装卸料时,必须将车辆阻牢。在坡度较大地点,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固定稳固。
三、正常操作
第七条 装、运、卸过程中,应根据不同的材料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不得损坏材料。
第八条 装车前检查车辆及连接装置。车内杂物等要清理干净。
第九条 一车内尽量装同一长度的物料。车内装不同长度的物料时,必须将长料放在底层,短料放在上部。
第十条 装、卸、运金属支柱时,不准乱扔乱放。单体液压支柱装车前,要将柱筒内的乳化液放净,活塞收缩到位。
第十一条 两人同时装卸长重物料时必须动作协调,口号一致。
第十二条 拆垛搬取物料时,人要站在可靠地点,由上向下,由外往里搬取物料,不准先抽取中、底层,悬空顶层;禁止放垛取料,防止倒垛伤人。
第十三条 用铁锹装车时,前后左右要互相照应好,避免工具伤人。
第十四条 卸料时必须按材料的规格尺寸将料码放整齐,牢固可靠。
第十五条 卸料时应站在车辆的两端,材料垛距车帮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间隙,以防材料滚垛伤人。
第十六条 装卸料完成后,清理好现场,并及时将空车运到指定地点。
第十七条 推车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平巷、斜巷运料过程中如需要使用小较车时,必须与小绞车司机联系、协调好。
四、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九条 装卸时必须对装卸地点的管线、设备、设施等进行保护,严禁损坏。
第二十条 下列地点禁止堆卸料:
1、变电所、水泵房、测风点、躲避硐室、信号把钩硐室等地点。
2、顶板破碎、压力大、支护状况不可靠的地点。
3、巷道断面小,影响通风行人处。
第二十一条 装卸料人员不准扒乘材料车。
第二十二条 装卸料需起吊时,必须执行吊装规定,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