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井下掘进工作面掘进机维护、检修操作使用。
第二条 维修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三条 维修工必须熟悉掘进机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具有一定的机械、电气基础知识,掌握掘进机日常维护保养及一般性故障处理技术。
二、安全规定
第四条 检修作业前,掘进机必须停在顶、帮支护完好、无淋水、无积水、巷道平缓的地点,检查通风、瓦斯情况,确保检修工作区域安全。
第五条 维修时必须将掘进机截割头落地,断开掘进机的电源开关并闭锁;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第六条 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定期对掘进机进行维护保养、检修。
第七条 拆装维修的零部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按照规范的工艺及工序操作,不准擅自拆卸不熟悉的零部件。
第八条 油管破损、接头渗漏应及时更换和处理。更换油管时应先卸压,以防压力油伤人和油管打人。
三、操作准备
第九条 带齐维修工具、备品备件及有关维修资料和图纸。
第十条 将掘进机停在指定地点,切断掘进机电源并闭锁挂停电牌。
四、正常操作
第十一条 严格按照掘进机维护说明进行注油和维护保养工作,按照检修计划开展定期检修工作。
第十二条 润滑油、液压油牌号必须符合规定,油量合适,并有可靠的防水、防尘措施。
第十三条 液压系统、喷雾系统、安全阀、溢流阀、节流阀等必须按照使用维修说明规定的程序进行维修,并将其调整到规定的压力值。
第十四条 加注或更换液压油时,必须保持容器及加油口干净,并应通过过滤器加油。
第十五条 更换液压元件应保证接口清洁。螺纹联接时应注意使用合适的拧紧力矩。
第十六条 所有液压元件的进出油口必须带防尘帽(盖),接口不能损坏和进入杂物。
第十七条 液压泵、马达、阀的检修和装配工作应在无尘场所进行,油管用压风吹净,现场不具备检修条件时必须在指定硐室或升井检修。
第十八条 在起吊和拆、装零部件时,对接合面、接口、螺口等要严加保护。
第十九条 电气箱、主令箱应随掘进机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理,各电气元器件、触头、接插件联接部分,接触要良好。
第二十条 电气系统防爆性能必须良好,杜绝失爆。
第二十一条 检查、试验信号闭锁装置、安全保护和监控元件均应正常和完好,确保正常工作。
第二十二条 按照运行状况,对装载部、运输部、行走部进行相应检修。
五、收尾工作
第二十三条 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对掘进机进行全面检查,并试车运行,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司机使用。
第二十四条 维修人员应将掘进机维修情况向司机和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并做好维修记录。